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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2017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小梦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2-20 阅读:

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录取的形式和工作要求

2017年包括五年制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案、志愿填报办法和工作要求等事项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31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7〕32号)文件精神执行。对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填报志愿阶段,考生未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为确保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2017年全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师范类330分,卫生类280分,普通类230分,艺体类138分(230*60%)。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原始分和政策照顾分,不含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

今年师范艺体类录取仍与普(幼)师同一批次,在普(幼)师录取结束后录取。师范艺体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照招生学校在当地普(幼)师实际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原始分,不含政策照顾分、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即60分以上。招生学校在面试合格并达到文化课最低分数线的建档考生中,根据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关师范艺体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原则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中师艺体专业班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秘〔2002〕16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要严格执行省厅统一确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凡考生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批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和有关市(省直管试点县)招生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要严格执行省厅下达的分校招生计划,2017年起,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在录取过程中,如合格生源充足,安徽:关于2017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学校可在此次下达计划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录取合格生源。招生学校需录取上浮不超过总数20%的合格生源,在分市网上录取阶段,由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向各地招生考试机构书面申请同意后执行;在网上缺额补录阶段,由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设置并执行。凡上浮超过20%录取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批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和有关市(省直管试点县)招生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

在五年制高职录取的过程中,如遇生源不足,应允许学校将计划余额调剂到生源好、考生成绩高的市(省直管试点县),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应予支持。生源计划的调整,由学校报告,经调入、调出两市(省直管试点县)同意,可先行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时,凭两市(省直管试点县)同意后的计划调整意见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各校五年制高职的缺额应在总计划内和公布的专业目录内进行补录。缺额补录时各类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不变。

三、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录取工作

今年五年制高职录取继续增设提前批次,用来完成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录取工作。有关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安徽省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现要求如下:

1.对于在非户籍所在地参加全省中考,现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的跨市考生,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健全提前批录取制度,开发与之相匹配的招生录取平台或者采用人工填报志愿、人工录取的方式,妥善做好这部分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这部分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审核确定,并由招生学校负责报送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报送方式和要求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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