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北航招生细节已发布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今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跟往年一样,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所聘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和往年一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监察等事宜。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北京的八所985院校之一,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和录取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6高考北航招生细节已发布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具体工作由该校招生办组织实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依据考生实际高考分数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今年北航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考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和国防生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北航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高至低录取。
北航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和国防生各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德语专业要求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其中: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为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为A;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为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为A。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详见该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章程。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以及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北航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国防生按军队体检要求执行。
对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国防生(含“双学籍”飞行国防生)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
京航空航天大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