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高中 > 高考 > 院校动态 > 浏览文章

江苏:省内高职院校均可申请试点

作者:小梦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8-19 阅读:

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改革试点,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对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有体育艺术特长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可制订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

高职院校也有“自主招生”

省教育厅要求,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订本校提前招生简章,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化科目要求、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

院校应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和计划(含中外合作办学),江苏:省内高职院校均可申请试点,2017年以前参加试点的院校,招生规模为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0%~50%;其他院校为10%~30%。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批准后可转为统招计划。

院校必须于12月25日前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将经批准招生的专业和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

报名小高考成绩

须达4C1合格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理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考生须在2017年1月15日至2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院校于2月25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竞赛获奖可享受

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要求,对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有体育艺术特长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可制订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

凡给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考生免文化测试的,院校应提出较高的等级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所加分值须与我省招生政策一致,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烈士子女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省教育考试院

联合命题文化考试

据悉,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3月18日至19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0日进行,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4月10日前,院校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对达到报考院校规定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方案,可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对享受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院校须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记者 楚楚

热点阅读

网友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