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0年1月11日至12日举行
原标题:江苏: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0年1月11日至12日举行。
12月24日,我省召开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2020年全省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顾月华,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袁靖宇,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陆岳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教育局分管局长、招考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顾月华指出,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构建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保证,是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推进高考改革、顺利实施“平安高考”的重要保证。顾月华要求全省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合格性考试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考试组织实施的各项要求。一是要把握重点,确保考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标准,重点抓好考点建设;要严格制度,重点抓好考试安全;要严格程序,重点抓好考务管理;要严格要求,重点抓好队伍建设。二是要严防死守,确保考风考纪不出任何问题。在思想认识上要更加重视,在宣传教育上要更加深入,在防范手段上要更加先进,在违纪处理上要更加严厉。三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要领导有力,责任到位;要协调得力,分工到位;要充实队伍,人员到位;要加强监管,监督到位。顾月华强调,各地务必要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平安学考”目标顺利实现,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袁靖宇要求全省教育考试工作战线务必坚决贯彻和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为合格性考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袁靖宇从思想行动确保向普通高考看齐、考前准备确保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保密确保做到万无一失、考风考纪确保做到风清气正四个方面,对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陆岳新从工作职能、考试组织、教学管理、考试功能四个方面,阐释基教战线对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性质、意义及作用的理解和认识。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网络信息中心相关同志分别就合格性考试考务、标准化考点使用等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
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0年1月11日至12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