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的补充通知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195号)精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凡报考江苏警官学院以及部属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以此通知为准,测评时间和地点仍按原发布的信息为准(详见网址:http://www.jspi.cn//news/152772705480562981.html)。
江苏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