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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万元上个高考辅导班 孩子成绩却越来越差

作者:小梦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02 阅读:

【-高考资讯】

花2万元上个高考辅导班 孩子成绩却越来越差

辅导班真能包“上一本”吗?

龙虎网讯 儿子成绩不理想,家长花2万元与南京一教育培训中心签订协议,原指望儿子上了辅导班后,能像培训中心承诺的那样“考上一本”,谁知越辅导成绩越差,高考(微博)前摸底,总分200分的语文只考了20分。一问才得知,当初报的“1对1”辅导早就变成了小班化教学,并且老师更换频繁,根本不符合合同约定。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这家培训中心的经营范围为咨询、销售,根本没有办学资质。家长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解约。

承诺“签约包本科”谁料摸底考语文只得20分

2008年,市民张先生(化名)的儿子考上了溧水一所高中,但成绩不理想。一天,张先生看到南京某教育培训中心的招生广告,“1对1教学:一人一名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学习目标”,并且承诺“签约包本科”。张先生动了心,便带儿子去试听,上了几节课感觉不错,于是签约报了“1对1”教学班。辅导日期自2008年11月20日至2011年6月15日,辅导费用合计2万6,双方协商决定先交2万,剩下的等高考放榜后再交。培训中心在合同中承诺,保证小孩高考时能够达到本一线。

开课后,张先生又陪儿子听了几次课,确实是1对1教学,老师也很负责。在接下来的一次考试中,儿子成绩有显著提高。张先生很高兴。

可惜好景不长,很快,儿子的考试排名又回到了老地方。升入高三后,更是直线下降,一次摸底考试,200分的语文只得了20分。“这成绩怎么考一本?”张先生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1对1”变成小班上课培训期还没结束就关门

张先生责备儿子不用功,儿子却怪起培训中心,“辅导班上了根本没用,1对1早就变成了小班上课了,英语课六七个人一起上,连开口对话的机会都没有,而且动不动就换老师。”

这不是违反合同吗?张先生要求培训中心解释,培训中心答复说,只是改变了教学模式,教学效果不会变。张先生不相信,要求恢复“1对1”教学,否则就退款,双方协商不成。不久,儿子参加小高考,物理、化学、地理成绩是C,生物成绩是D,未能通过。张先生不敢再耽搁,尽管还有大半年才到合同约定的辅导结束日期,他还是花钱重找了家教,让儿子在家接受辅导。2010年11月,张先生找培训中心协商退费事宜,却发现该中心已经停课。张先生多番打听得知,这家培训机构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文体用品销售,没有相关办学资质。

没有办学资质法院判决全额退钱

为此,张先生将该培训机构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交费用。今年年初,南京白下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教育培训中心辩解,他们一直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张先生儿子成绩下降,一是其主观上努力不够,二是没有按时到校参加老师的辅导,并非他们的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张先生的诉求。至于“1对1”教学变成了小班上课,他们承认情况属实,但声称有苦衷,“两万六的学费是两年前定的,后来聘请老师的费用不断提高,我们一直在亏本,没办法啊!”

法院查明,这家培训中心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文体用品销售,登记以来,未获得教育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而根据法律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予以审批。该培训中心与张先生签订合同提供辅导,不仅超过了经营范围,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据此判决合同无效,责令该培训中心全额退还2万元辅导费,并支付利息。

提醒:

选择辅导班要看办学资质最好不要轻信承诺

2010年5月21日,本报曾报道过一起类似的案例。一教育培训机构承诺“经过培训包提高学生成绩,否则作无效退款处理”,一位家长将数学成绩不理想的女儿送往培训,一段时间后,女儿数学成绩不升反降,家长于是告到法院。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认为,培训中心未能兑现承诺,应履行退款义务,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今天见报的案例中,培训中心除了没能兑现承诺,还存在一个致命的“硬伤”——不具备办学资质,所以法院直接判决合同无效,责令其退款。

如今社会上的辅导班补习班多如牛毛。南京教育局分管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人士提醒家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学主体、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国家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从事教学时,首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其次才是到工商部门注册。希望相关家长、市民在选择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时,认真查验其相关的办学资质。另外,不可轻信教育机构的承诺,因为授人知识出成果本就不大好承诺。如果实在心动于承诺,一定要记得签订详尽规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