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百家]莎菲:一个并不纯然的现代女性
【-文学名著】
[文学百家]莎菲:一个并不纯然的现代女性
莎菲:一个并不纯然的现代女性
毕巧林
莎菲在丁玲的文本世界里是一个痛苦、不被理解的女性。这不被理解好像是一种宿命,注定了她在现实世界的遭遇。几十年里她被强行卷入政治文化斗争的旋涡,受到各种不同观念的人们的涂抹。激进的反传统的文化人借她向封建旧世界挑战;“左”倾道学家借她攻击所谓腐朽的资产阶级人生观。在把莎菲女士当作思想工具的交战中,她的形象渐渐失去了原有的自然形态,变得愈益模糊起来。到新时期,她虽然被恢复名誉,得到了相对公正的评价,可是在新的批评话语中仍然潜隐着旧话语的方式,这就是政治及文化的功利主义。好心的批评家为了擦干“左”倾时代泼在她身上的污水,通过她唤回富于现代性的精神追求,给了她过多的溢美之词,其间明显地表现出新的意识形态化的趋向。其实莎菲女士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形象,她既有现代自由主义精神的皮相,又有封建时代思想观念的遗痕,还有暗隐的乌托邦理想的纹络。无论把她当作反封建的斗士还是把她当作个人主义野心家都是指认上的错位和误读。因而全面认识莎菲女士的原生相就仍然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正是基于此点,本文尝试用一种学理的精神对莎菲女士形象作一次还原。考虑到新时期的评论对其意义作了较为充分的估价,我们对她的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
一、反叛者的旧烙印
在传统的正面批评中莎菲女士一直被当作反封建的斗士加以称赞,用茅盾的话来描述,即“叛逆的绝斗者”。假如我们不是计较先辈批评家在用词上的随意性和夸张性,那么得承认莎菲女士确实有反传统伦理道德的积极意义。尤其她敢于追求性爱的态度更会在遍布伪道学家的社会里招来强烈的诋毁。像这类语言“我只要在他按住我手的当儿,另做出一种眼色,让他懂得,他是不会遭拒绝,那他一定可以做出一些比较大胆的事。这种两性间的大胆,我想只要不厌烦那人,会像把肉体融化了的感到快乐无疑”,简直可以说是对几千年男尊女卑的道德秩序的严峻挑战。因为中国女人向来被当作男人泄欲的工具,绝不可有性爱的主动要求和表现。长期的性压抑不但使男人漠视女人的正当要求,就连女人自己也会谈性色变,心怀无限的羞耻感。直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女人在性爱游戏中恐怕都得依照几千年一贯的模式,消极地接受男人的抚爱。莎菲女士不计可能引来的激烈辱骂,呼求性爱的快乐,这勇者的姿态在中国文化史上即使不是后无来者,也是前无古人。就此而言对她怎样赞扬都不算过分。
但是只要我们对文本稍加细读,只要我们不是有意夸大她的叛逆精神,那么就会发现莎菲对性爱的吁求还是停留在口头上,隐蔽在心灵世界里。事实上她从未主动地表示过自己的爱,更未主动地要求过性。而且一旦性爱将要发生时,她又表现出无限的恐惧、怯懦,找出各种理由加以抵御和防范。非但如此,她还反过头来谴责自己的欲求,陷入原罪感中。在和凌吉士有了进一步接触之后,她说:“看到他那被情欲燃烧的眼睛,我就害怕了”。接受了凌吉士并无实质性的爱抚后,她无限“懊悔我白天所做的一些不是”,说这是“一个正经女人所做不出来的”。她整个身心被屈辱感和自贬感所控驭,“痛恨……自己甘于堕落”。
莎菲女士在性爱面前的犹豫、畏缩、退却,使她难以成为现代夏娃。把问题说得透彻一些,在她的灵魂深处还残留着许多旧观念。支撑着她所谓“正经”“堕落”之类话语的是封建时代的贞洁观与道德观。正是这些观念把性爱视为形而下的追求,视为洪水猛兽,并采用“不正经”、“堕落”等暴力语言镇压女性,剥夺了她们作为自然人的正当要求。莎菲女士调动“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观念及暴力语言对自己实行镇压说明她自身就存在封建道德家的影子,她不可能成为一个彻底的叛逆。作者及莎菲女士也许不觉得,然而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性的传统观念已经深深植入莎菲的灵魂,使她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
莎菲身上的旧时代痕迹不仅表现在她的性爱观念上,也表现在她对凌吉士的看法上。凌吉士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我们不好深入论说。因为关于他的全部行为作品没有客观的描写,基本上都是莎菲叙述出来的。而莎菲的叙述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偏狭性。像她对凌吉士“努力赚钱”的非议就表现出观念上的严重倒错。因为在现代性的观念中,赚钱并非是可耻的想法。所有自由、民主、平等云云并不是空洞的概念,它们和解除一切束缚人的东西相关。这束缚不仅仅是指政治上的,思想文化上的,而且指经济上的。就某种意义上讲,现代观念,自始至终都伴随着经济的解放而展开。马克思·韦伯指出,新教伦理的产生就是为了鼓励人们创造物质财富。它“认为个人有增加自己资本的责任,而增加资本本身就是目的”。从更高的层面说,增加资本其实也是履行世俗义务──为社会创造财富。因而“在任何情况、任何条件下,履行世俗义务是上帝应许的惟一生存方式”。从新教伦理逐步演化出来的启蒙时期的平等、自由等等观念更是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扫清道路。莎菲女士鄙视凌吉士赚钱的欲望正表现她被束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陈腐的旧观念中。不是凌吉士利欲熏心,而是她的思想里有一面哈哈镜,把人照歪了。
作为来自新加坡的华裔,凌吉士所受的西方影响显然比较广、比较深。他不只想赚钱,还热心于“演讲辩论会,网球比赛”,“留学哈佛,做外交官”。用正常眼光来评估,这是一个兴趣广泛、爱好多样,既务实上进又不乏洒脱精神的年青人。在和莎菲女士热恋时,他亦彬彬有礼,不失绅士风度,从没有过非份的举动和挑逗性的言词,给人以讲究文明和尊重女性的印象。尽管作品对他缺少具体的描写,可从他上述的表现中我们仍可触摸到一种成熟的现代精神。这种精神就是在人的生存观念和生存方式上的理性化,它预设了西方世界共认的现代人的模样。凌吉士虽然够不上理想的现代人,然而确乎折射了他的影子。莎菲女士表面上看起来很现代,然而其整体的生存观和价值观又显得很旧。因为她把凌吉士参与演讲会、网球比赛,想留学哈佛、做外交官当作资产阶级花花公子及钻营之徒的行为加以鄙弃(书中关于凌吉士生活腐化的言词皆属传闻而未见事实,故不予论列)。支持她作出如此判断的同样是小生产社会形成的做人观念,那就是老实、本分、守规矩、清淡寡欲、无野心。就此而言,她和旧式农民老通宝、刘兴大、黑娃爹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也许在反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上,传统的观念和当时左倾的革命观念存在着一种默契,所以从莎菲的态度中我们还可感受到左倾革命者的价值尺度。这显然是作者向左转时精神思想的投射。
总之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能够发现莎菲追求中的悖论:一方面渴望性解放、性自由,另一方面又裹足不前,并拒绝与之属于同一体系的其他开放性观念,最后消解了自己的追求。重要的是莎菲不知从生存本体论的高度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一直未能被人揭破,就是莎菲从没思考过寻找职业,从没想过如何独立地存在于世界。其经济来源一直靠家庭供给,其日常生活难以自理,多靠朋友们扶持。如此一副形态跟个人生活能力极强,并在生存本体上要求自治的自由主义者相去甚远。这决定莎菲的追求是短命的。丁玲在续集里让她放弃了这种追求而投身到集体的乌托邦运作中(实为依靠他人、依靠集体),确也符合她的思想逻辑。
莎菲女士的悖论自然与“五·四”新思潮的“浅”有关。事实上当时对西方民主自由的思想就没有从生存本体论的角度去认识和阐释,也没有从政治、经济等各种角度去进行深刻的界说。莎菲等左倾激进的青年人当然也就只能从世俗的层面上单向度地接受新思潮的影响,而把更多的思想空白继续留给旧观念占有。所以新与旧的矛盾、人格分裂的现象必然频频发生。此其一。其二莎菲的悖论与她自身的基质有决定性的关系。作为一个没有多少文化储备又瞧不起大学生活的小知识分子,莎菲(包括丁玲)无法深刻地洞悉甚至可以说不懂自由、解放的奥义。她对性开放的追求多半出于自然本能,不会升华到对自由的整体信仰。这决定她不可能对前此获得的旧观念作翻箱倒柜的清理和删除,决定她不能理解资本主义时代创造的全新的生活方式。她的混乱也就势在必然。
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是,在中国现代当代文化史上可以找到许多类似莎菲女士的知识分子。他们由于知识的匮乏,又偏向功利主义和虚荣的追求,因而爱赶新时代、新观念的浪潮,一时颇显得风光。然而同样由于缺乏整体的精神信仰,由于思想观念上的一知半解及南辕北辙,他们上演的往往都是些伪浪漫主义戏剧,最后大都背离了自由民主的追求,陷入新专制主义文化的窠臼,让观之者啼笑皆非。
二、从女权走向男权
近年来随着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升温,莎菲及她的创造者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增加女性主义话语的可信度,批评家把《莎菲女士日记》当作该方面抒写的范本。
应该说这不是移花接木,不是拉郎配。在现代文学范围内丁玲是个女权意识十分强烈的作家。莎菲女士的形象更可以作为女权主义写作的佐证。特别是她对婚恋中自主权、决定权的把握能给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增加沉实的份量。且不说她我行我素的早恋、对舆论干预的排斥、对苇弟的拒绝表现了她的自主性、自律性,就是对心中的“白马王子”凌吉士,她也经常摆出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她宣称“我要占有他,我要他无条件的献上他的心,跪着求我赐给他的吻”。在他和她恋爱的全部过程中,所有的接触、亲昵程度到最后分手几乎全由她来安排,她来裁定,凌吉士几乎成了她的牵线木偶。借此她倔强的意志和个性得到了有力的彰显。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她不是一个十分令人喜欢的女权主义者。她的脾气古怪、反复无常,她对情人过于任情使性、缺乏平等意识。如果我们认可克莉斯蒂娃对女权主义阶段的划分,那么可以说莎菲女士是处在第二阶段中。她不是向不平等的社会要平等,而是要颠倒一下不平等关系中的位置,把男人降到女人地位,把女人升到男人的位置。作为小知识分子出身的女性,莎菲的视域有限,而且她没有亲历过平等自由的社会,这决定她无法构造一个相应的男人和女人的世界。这颇像巴林顿·摩尔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中所说的没有文化的群体,他们中间产生的革命必然要建立起一个暴力政权。因为他们总是凭经验选择政权类型。而他们记忆中的政权图式无非两种,一是前王朝,一是家长统治。他们只能照此图式建立“朕的国家”。关于莎菲女士,我们可以采取如是说。她以为的女性解放就是以男权文化的方式反男权文化,自己成为没有男人统治的男权文化的主宰。她的逻辑是,和男人相处就是学会摆布男人,她说“在很早的从前,我懂得对付哪种男人应用哪一种态度。”在和凌吉士相爱的过程中她不是听从爱的呼唤,而是让感情服从理智。她的理智就是保持中心地位,作征服者、作权力的拥有者,以便支配一切。她特别仇恨凌吉士“暗示我许多做女人的本份”。为了表达这种抗议,让凌吉士承认她占先的地位,她宁可压抑自己的情感需要,摆出不容侵犯的样子。例如叫他来他才可以来,没叫他来他不能随便来。同意他亲近他才可以亲近,不同意他亲近绝对不许他靠拢。凌吉士还真守规矩,对她始终保持“非礼勿动”的谨慎态度。同意他去,他才去,不同意他去,他就等待。对于这种局面,莎菲很有胜利者的自得。然而诚如陶丽·莫依所说,一旦女人作为一种权力话语而存在,那么它的一切积极意义都将不复存在。因为“女权主义的目标必须是致力于发展一个上述范畴(指‘平等论’与‘差异论’、‘男性论’与‘女性论’──笔者注)不再操纵任何社会的、政治的与意识形态的权力的社会”。如果废除男权的结果是女权得势,那么新建的社会将还是充满压迫的社会,它与被否定的社会没什么两样,所不同的只是换了统治者而已。由此可以看出莎菲女权主义文化的底蕴。
莎菲不但有在两性间窃取权力的欲望,而且还有一种施虐倾向。它同样是男权社会的特征。所不同者,男权时代的施虐表现为男人任意殴打女人、蹂躏女人、抛弃女人;她的施虐则表现为耍小性子捉弄男人、折磨男人、放逐男人。她逗引男人,挑起他们的情爱,然而却又不肯给与他们情爱。她时阴时晴,忽而露出灿烂的微笑,忽而又板起铁青的面孔,让男人在感情的风暴中颠簸,无所措手足。对苇弟如此,对凌吉士玩的是同类的游戏。有人为了拔高莎菲的女性自尊自爱,把莎菲同凌吉士的关系说成是“拒绝被爱”。此论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莎菲不仅“被爱”,还引诱凌吉士“来爱”。当凌吉士第一次来到她卧室时,她便被他的丰仪迷住了,并春心鼓动,“用一种小儿要糖果的心情渴望接触他那两个鲜红的,嫩腻的,深深凹进的嘴角”。随后便急不可耐地搬家,到最靠近他的地方,以实现对他的占有。她以各种伪装的躲避、暗示刺激起凌吉士的爱。然而也如同对苇弟一样她不断地显出“一些严厉,一些端庄”,以抑制对方被她煽惑起来的感情的风暴,让他在忽冷忽热之间掂烤着自己。凌吉士正如毓芳所说不像上海那些单纯的男孩容易被煽起烈焰,然而也不像他们那样容易冷却。他的感情一旦被煽起,就会作较深的投入。如果最后遇到的竟是逢场作戏,那将会有不可忍受的“失望和痛苦”。她劝莎菲不要对他引逗过深,以免给凌吉士造成非人道的折磨。然而莎菲执意地把他牵到情感的“羊圈”,随后便突然遁迹。凌吉士会怎样,作品没写,但伴随着莎菲狂人般的叫喊“我胜利了,我胜利了”,我们会看到另一苇弟被遗弃在无爱的荒原,经受凄风苦雨的吹打。折磨和放逐,这也就是莎菲女士要男人们得到的结果。
要而言之,作为女权主义者,莎菲女士不像某些评论称许的那般可爱。她的情爱观存在严重的问题。其隐结构显示着男权文化模式。它规定了莎菲以君主的方式来对待自己所爱的对象。这种方式给别人,也给自己造成了无穷的矛盾与困惑。出于自然本能,她爱凌吉士,完全可以满足性的饥渴。然而由于总是权衡利弊,总是计较占先还是居后的问题,得多还是失多的问题,一句话由于不能祛除小生产者的、男权文化的占有心理,她对自己的爱不能作真诚的投入,相反还压抑了自己的真情,到终了,她也没有越过雷池一步,没有得到梦寐以求的“裸体”的爱。对男权的窥视使她世俗,使她异己化。在男性化之后,她失去了女性特
有的魅力。她的孤傲、她的暴躁、她的反复无常把她变成一个难以接近的存在。
但应指出莎菲的女权主义在中国颇有市场。这或许是因为压迫深,反抗必然激烈;也许是因为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失去了理性精神的指导,所以必然出现偏斜。而不管哪种情况,莎菲式的女权主义渗透到许多生活领域,尤其家庭生活领域,造成了严重的“阴盛阳衰”的现象。鉴此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的女权主义作认真的反思。
三、浓重的自恋情结
莎菲女士自尊自重,我行我素,无疑是个个性主义者。关于这点新时期有许多评论,恕我们不再赘述。
现在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即莎菲的个性主义究竟属于哪种层面的追求?笔者曾将她和世界文学中相类似的女性作过比较,发觉莎菲的个性主义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简·爱,她是在抗拒他者的施暴或怜悯的过程中护卫自我,又是在广阔的社会范围内实现自我的价值的,因而她的个性主义富于理性、自觉,并显得十分成熟。而莎菲由于仅仅局限在爱的呼求上,缺乏相应的社会实践即自我实现的更高方式,因而其个性主义较为朦胧,带有更多的情绪化色彩。这种情绪化色彩使她更接近文化上的自恋主义者。
自恋主义者不同于个性主义者的地方在于后者重视主体的间性,即相互尊重、平等相处等等。而前者爱抬高自己、爱以自我为中心,同时排斥他人。拉斯奇认为“自恋主义者特别渴望得到崇拜,但又鄙视那些受他操纵并崇拜他的人”。当我们仔细阅读《莎菲女士日记》时,发现莎菲的许多行为与拉斯奇说的不谋而合。首先她过分地孤高自许,并要求别人都围着她转、为她服务。她说:“我想能睡在一间极精致的卧房的睡榻上,有我的姊姊们跪在榻前的熊皮毡子上为我祈祷,父亲悄悄地朝窗外叹息,我读着许多封从那些爱我的人儿们寄来的长信,朋友们都纪念我流着忠实的眼泪……我迫切地需要这人间的感情,想占有许多不可能的东西”。这是典型的圣母意象或女王意象。莎菲要求于人们的就是对她如对圣母或女王的崇拜。莎菲的要求有时达到病态的程度。即谁对自己稍有怠慢,她便视谁为仇敌。比如仅仅因为剑如没给自己回信,她便“恨之入骨”,不听对方的解释。剑如为此病了,她却在心理上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以为“可以减少一点我从前自怨自艾的烦恼”。真正的个性主义者在维护自我尊严的时候,往往都对非侵暴的他人保持一种宽容、大度、理解的精神。而莎菲对无意伤害她的剑如的不理解、不宽容,却不免有些偏狭和刻毒了。这种自尊让人看到的是病态的自我扩张及对他人的恶意惩罚。
莎菲女士一方面要求周围所有的人都关心她、崇拜她,另一方面又对他们表示出鄙视和憎恶。在她眼里毓芳、云霖太平庸、苇弟太卑怯、凌吉士太丑恶。除了那个远在他方后来死去的蕴姐外,没有一个人配与她进行心灵交流。她几乎带着恼怒和报怨来对待照料她的人:“如若不懂得我,我要那些爱,那些体贴做什么?偏偏我的父亲,我的姊姊,我的朋友都如此盲目的爱惜我。”不爱她不对,爱她爱不到地方也不对,甚至还要接受她的蔑视,莎菲如此构筑自己和他人的关系,简直有些过分了。阅读这些文字,笔者有一种感觉,就是莎菲女士身上有点贵族妇女的骄横气,林黛玉气。她和世界文学中那些出身于底层的个性主义者不太相同。后者的思想行动中渗透着强烈的平等意识、平民意识,她们是受动地向不平等的世界要平等。而莎菲像是一个受宠不足的小姐要更多的宠爱。她的个性主义沾染了富贵者的奢侈,同时伴随着对别人(浑似仆从)的气指颐使。或许这也是作为地主小姐出身的丁玲,在无意识中接受了旧时代的行为模式又在无意识中把这种行为模式传给了她笔下人物的结果。
文化上的自恋主义者一般说来都自以为有较高的生存目标。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实现不了自己预设的目标。每逢遭遇到这种情况,他们都不从自身寻找原因而过多地责怪客体世界。因为不愿承认自己的渺小无能,他们常常通过幻觉来膨胀自我的价值,极度贬低客体世界、贬低芸芸众生的追求,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发展到严重时他们会敌视一切日常生活。拉斯奇告诉我们,自恋主义者“将自己视为特殊人物并憎恨随‘大流’,难以忍受平凡的日常生活”。莎菲女士无疑具有类似的特征。在小说中作者把她当作一个颇有点追求的女性形象来塑造的。但是由于莎菲没有简·爱那样通过具体工作来实践自身价值的自觉,她甚至没有一个与之斗争的对象,因此其追求便出现了空洞。连她自己也觉得茫然:“我能说得出我真实的需要是些什么呢?”在空虚中她憎恨周围的世界,以至日常生活的一切:看报、煨牛奶、住客们喊伙计的声音、有抹布味的饭菜等等。她的行为显示了自恋主义极端化的趋向,即由于自我价值不能凸现,整个世界都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自恋主义情结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但反映到莎菲身上又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原因。莎菲要求个性解放的精神显然是受“五·四”新思潮影响的结果。站在今天的角度看,“五·四”新思潮本身就缺乏理性精神而更多地带有情感化和情绪化的色彩。也就是说,那些思想文化的先驱们并不具备卢梭、狄德罗等伟大思想家的精神气质,所以当他们把启蒙主义思想转借过来时往往注重把个体从封建主义束缚中解放出来的革命功效而忘记了外国先师的理性思索精神──在协调个体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上缺乏理性的说明。我们在许多现代文学作品里都能发现“五·四”启蒙主义话语的理性缺席。除鲁迅对子君的个性主义描写具有理性化的深度而外(指写出了她的缺陷),郭沫若、郁达夫的个性主义都具有天马行空、无限扩张的特点,亦自恋化的倾向。就真正的精神血脉来说,丁玲及她的主人公无疑更贴近郭沫若、郁达夫的浪漫主义情调。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当个性主义被情感化、情绪化之后又同革命情结联姻,并把后者当作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尺,这决定中国的个性主义者在走向自恋化的过程中有更浓烈的色彩及更多的痛苦。因为时隔不久,他们就遇到了大革命的失败。执着堂皇的观念又把所有其他生存方式庸常化,不情愿做点实际工作,他们会像丁玲那样“看不到前途,找不到出路,处于极为彷徨、苦闷之中”。而在无路的苦闷中他们又会加剧自恋,通过膨胀自我产生高高在上的感觉,获得心理上的补偿。纵观大革命失败后一些激进的小知识分子,他们普遍地具有此种心态和倾向。莎菲女士是他们的浓缩,用冯雪峰的语言来概括,是丁玲“自己的影子”的“投入”。
这里有必要指出,由于自恋主义不讲究主体的间性,不知道尊重别人、理解别人,反而以自我为中心,排斥并随便役使他人,所以必然在自我与他者、主体世界与客体世界间造成一种紧张关系、极端对立的关系,以至最终走向反民主反自由的道路上去。从这个意义上说“自恋”是自我设置的陷井,是令存在者绝望的深渊。
综合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莎菲女士并非启蒙话语所祈望的现代女性。因而我们不能给与过多的褒扬,只要我们用现代理性去衡量,就会发现她的现代意味里掺杂许多似是而非的东西,用一曾经流行的语言来描绘,我们不妨称她为“伪现代派”。莎菲是不能用单向度思维随便定名的人,她是个文化转型时期想要跳跃,但因受各种思想负累身心分裂而终于跳不出高度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