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23日进行。日照市设日照一中西校、日照一中东校、日照实验高中、日照海曲高中、日照市新营中学等5个考点。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08:30—11:30 | 14:00—17:00 | |
12月22日 |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 | 外国语 |
12月23日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二、提前熟悉考点做好考试准备
考生可在12月21日(周五)下午16∶00-17∶00持准考证到所在考点周围熟悉环境,了解考试相关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考生只可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不得进入考点,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考试期间适逢寒冬季节,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增添衣物、注意保暖,尽早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前往考点的时间,避免因天气和交通原因造成误考。特别是日照海曲高中考点离城区较远,考点周边交通拥堵,请在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及早谋划出行方式及出行时间,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
三、切实提高法律意识,遵规守纪,诚信应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二是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四是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行为的惩处力度。请考生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切勿以身试法。
2.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规定。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带来损失,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在此建议、提示广大考生不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将手机在考点外进行妥善保管。已经带入考点的务必关机并放置在考场的物品暂放处,绝不能携带手机参加考试。
3.省考试院《考场规则》对考试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考生务必提前学习,认真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