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19年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参加中考的通知
为做好本市首批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在京中考服务工作,丰台区2019年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参加中考的通知,现将报名各项事宜通知如下,请考生做好准备,按时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9日(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丰台电大院内)
三.报名审核流程及材料
(一)2018年11月12日以前完成落户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按“外地就读应届考生回京报名”要求办理。(所需材料参见“关于2019年丰台区外地就读应届考生回京报名参加中考的通知”要求)
(二)2018年11月12日以前未办理完成落户手续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按积分落户人员子女报名。其中没有本市学籍的考生,在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登记的居住证地为丰台区的考生,可在我区中招办报名。
1、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本、
(2)毕业(结业)证书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
(4)积分落户人员身份证
(5)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
①纸质版:请考生下载“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基本信息表”并按表内要求填写完整,报名当天携带“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基本信息表”现场报名。
②电子版:请考生务必于2018年11月7日(周三)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基本信息表”电子版(照片除外)发到ftkszx15@126.com邮箱中,文件名以考生中文姓名命名。(此电子版只作为报名录入信息使用,报名资格以现场报名和上级部门审核为准。)
2、暂无本市户籍子女考生资格审核流程
(1)区中招办将有积分落户资格但暂无本市户籍子女考生中考报名信息反馈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
(2)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通知其父母(即积分落户申请人)尽快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凭证、出生医学证明。经区窗口、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于11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告知市中招办。
(3)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由市中招办取消中考报名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必须和监护人1人持以上材料现场完成报名。
(二)北京市中考中招有关文件可登录“北京教育委员会”网站(www.bjedu.gov.cn)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阅。
(三)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5月1日期间落户本市的考生,其报名所在区和户籍所在区不在同一区时,可以按照考试院统一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相关手续。
注:其他未尽事宜、后续安排请随时关注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 中招办
2018年10月29日
声明:本文来源于丰台区中招办,由北京中考在线团队-北京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中考升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BJ_zkao)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