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 探索集团内学生联合、贯通培养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集团化办学已经越来越成为共享优质资源、缓解择校压力的一剂良方。北京市教委日前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在前期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本市将鼓励跨区集团办学,规范异地集团办学;同时,对于同一学区内的集团,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根据中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积极探索集团各校间学生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试验。
根据市教委2017年发布的数据,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已有中小学教育集团158个。
优化集团办学布局
下一步,本市将支持各区通过集团化办学方式带动相对薄弱学校发展,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
同时,也鼓励跨区集团办学,积极支持城区通过集团化办学,向农村地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带动农村学校发展;
此外,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市教委将统筹京津冀协同发展集团化办学规划,积极有序支持本市优质教育资源到津冀等地区开展集团化办学。市教委表示,集团化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组建教育集团须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促进资源共享
纳入集团化办学后,各成员校将实现各种资源的共享:
比如集团内场地设施资源,本市将筹集团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探索资源共建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信息交互平台,促进集团内资源多元供给、充分共享,不断提升硬件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比如课程教学资源等,依托教育集团资源共享平台,丰富课程教学资源供给,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优质课堂教学资源、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搭建教育教学研讨交流展示平台,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集团内各校深度融合,整体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和水平。
同时,还将探索建立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之间互派干部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探索集团内干部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
创新机制保障
为了保障集团化达成的优势效应,本市也将在机制上加以新的探索和实践。
在用人制度上,探索教育集团统筹协调与法人学校聘任相结合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探索在集团内统一职称评审,职称评聘向跨校任职、兼课、指导的干部教师倾斜;
在干部教师薪酬制度上,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更加注重对人力资源的经费投入,鼓励干部教师积极参与集团内轮岗交流,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奖励激励原则,科学合理核定人员薪酬。
在人才联合培养和贯通培养机制上,对于同一学区内的集团,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按照我市中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积极探索集团各校间学生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试验,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进一步扩大集团化办学的受益面。
文字编辑:牛伟坤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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