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鼓励跨区集团化办学
29日,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本市将鼓励跨区集团办学,北京市鼓励跨区集团化办学,规范异地集团办学;同时,对于同一学区内的集团,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根据中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积极探索集团各校间学生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试验。
根据市教委2017年发布的数据,目前全市已有中小学教育集团158个。下一步,本市将支持各区通过集团化办学方式带动相对薄弱学校发展,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同时,也鼓励跨区集团办学,支持城区通过集团化办学,向农村地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带动农村学校发展。
此外,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市教委将统筹京津冀协同发展集团化办学规划,积极有序支持本市优质教育资源到津冀等地区开展集团化办学。市教委表示,集团化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组建教育集团须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纳入集团化办学后,各成员校将实现各种资源的共享,包括集团内场地设施资源、课程教学资源等。同时,还将探索建立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之间互派干部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探索集团内干部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
在用人制度上,探索教育集团统筹协调与法人学校聘任相结合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探索在集团内统一职称评审,职称评聘向跨校任职、兼课、指导的干部教师倾斜;在干部教师薪酬制度上,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更加注重对人力资源的经费投入,鼓励干部教师积极参与集团内轮岗交流,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奖励激励原则,科学合理核定人员薪酬。(记者牛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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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