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挥内审职能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结合审计实践,采用自学、研讨、短期培训、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经验等方式,不断提高大家的业务素质。
教育审计是依法检查、监督学校及各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依法治教在学校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因此,我校在实施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要求审计处和全体审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的观念,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依法履行职责,把依法审计纳入到依法治校的轨道,并要求审计处在依法治校中做出榜样。
首先加强对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建设。我校把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制度,将审计法规和制度汇编成册,组织审计人员对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深入学习,同时结合审计实践,采用自学、研讨、短期培训、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经验等方式,不断提高大家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打铁先要本身硬”,要审计别人,首先要从我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审计人员必须清正廉洁。要发扬廉洁、公正、严格、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深对反腐倡廉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增强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能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当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
其次是制订教育审计法律的配套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使之成为国家审计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近几年来,我们制订并正式以学校文件颁布实施的学校教育审计规章制度就达14件,其中包括:《东南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东南大学定期审计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处级以下干部任期责任审计规定》、《东南大学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东南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预决算审计办法》、《东南大学固定资产审计办法》、《东南大学科研经费结算审计办法》、《东南大学校办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办法》、《东南大学中层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东南大学内控制度评审办法》等等。同时,还制订了有关审计规范性文件13件。这些规章制度和审计规范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审计工作的开展,并为依法审计和教育审计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教育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再次是推进审计规章制度制订的科学化。我校在制订审计规章制度时,十分注重提高所建规章制度的质量,增强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规章制度制订前,认真做好调研工作,进行可行性论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我校已为审计部门创造了较好的内审环境,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内部审计体系,这为适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面向21世纪的教育内审运行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认为,审计工作要促进各部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值得记取。
第一、 领导重视是关键。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教育系统“审计难、处理更难”的矛盾十分突出,要解决这一矛盾,关键在领导。领导重视是做好教育内审工作的关键。我们认为,领导重视审计工作,关键是要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我校校级领导班子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改革的深入与发展,高等学校正朝着国家实施宏观间接管理、学校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方向转变,内部审计既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学校内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需要。目前我校的情况是:党政一把手重视审计工作,在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上经常研究审计工作。我作为分管领导,能认真履行国家教委第24号令所规定的六项职责,努力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对审计部门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并努力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困难;分管财务、产业、后勤的校领导,经常主动和审计处保持密切的联系,要求对其主管的部门予以监督,支持审计工作。此外,校领导利用各种干部会议或在各种场合宣传审计工作,使全校教职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保证。
二是组织到位。在去年的校机关机构改革中,校党委书记胡凌云同志明确提出:内部审计工作十分重要,是要加强的部门,机构不会撤消。我也明确表态,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是其他管理部门无法替代的,审计处必须独立设置。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中,审计处单独设置,是全校18部(处)之一;全校机关编制精简了43%,审计处人员编制不减。并且,学校还在全校机关进人冻结的情况下,在《扬子晚报》上刊登招聘审计员的广告,面向社会招聘了2名企业财务主管充实审计处,改变了人员结构,增强了审计力量。
三是工作到位。我们从实践中体会到:(1)要授予审计处一定的权力,特别是让审计人员参加研究财经工作和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我校要求审计处经常向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汇报工作,参加校级各种领导小组,如校财经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校后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校办产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校办产业负责人招聘领导小组、各校办企业的监事会等机构。(2)要大力支持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作为分管领导,必须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批复审计文书。对重大违纪违规的问题要亲自过问,并按章处罚,不为被审单位说情、搞下不为例。(3)要给任务,要对内审工作的任务、重点和措施提出十分明确的要求。我校每年都制订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狠抓落实。(4)为审计处和审计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目前,我校审计处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凡是工作中需要的设施学校都能予以保证;办公、业务经费单列财务预算,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审计业务、审计人员培训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审计人员的奖酬金与财务人员一视同仁,稳定了审计队伍;审计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可以晋升为科级、处级审计员,有力地调动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 队伍建设是基础。审计工作涉及的业务范围和知识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审计所面临的情况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因此审计工作也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更新知识。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件工作:
一是鼓励审计人员振奋精神,满怀信心地开展审计工作。教育改革的深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都要求强化监督和管理,要求建立强有力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审计工作有时不被他人所理解,也难免会有不少困难,但是,不被理解是暂时的,工作中的困难可以逐步克服,应该看到当前的形势对我们的工作有利,审计工作是大有作为的。
二是要求审计人员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审计人员应围绕学校工作的中心,把工作的定位点真正转移到促进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的管理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上。近年来,我校审计处的同志们根据学校深入改革的要求,注重审计工作的改革,他们创造性地工作,促进了学校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是引导审计人员要善于开展审计工作。要树立审计工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对审计中出现的一些事情不要过早地下“是”或“不是”的结论。不能把内审工作与整个教育工作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其次,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同时要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在审计过程中,要做到“透”、“准”、“狠”。透就是每项审计必须查透,要见底;准就是审计资料要可靠、真实、定性准确;狠就是要狠抓审计成果的落实。
第三、 制度建设是保证。近两年来,我们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委24号令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了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正式颁发文件的有14个,审计文件覆盖面几乎达到100%。同时,审计部门还制订业务规范性文件13个,以保证审计质量和减小审计风险。通过制订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审计的范围、工作规则,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审计规范体系,为内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制度基础,推进了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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