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
式,报名包括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
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环节。
本次报名只是按照规定的
报名条件正常履行报名手续,有关招生政策和相关专业设置
及专业计划、招生院校等情况以省教育厅的正式文件为准。
为做好辽宁省 2018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现
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以下简称中职升学)
辽教发〔2017〕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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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我省 2018 年中职升学招生本科专业只招收中职应届毕
业生,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招收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1.考生参加辽宁省中职升学招生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
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
校、成人中专)毕业生。
③身体健康。
2.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前
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中职
升学招生报名。
3.从外省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
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要求:
①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
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中职学籍
为三年(一年学制的辽宁省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
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②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
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中职升学报名工作开始
前。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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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辽宁省中职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
(须具有辽宁省中职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一年制辽宁省
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②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
租赁)。
5.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
升学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
考办审核,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6.在辽宁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下达 2017 年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教
民厅〔2017〕2 号)文件执行。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
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
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应
届毕业生。
④在上一年度参加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通
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
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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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以下
简称高职升学)报名条件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
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
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
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
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
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
业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
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
3 号)精神,具有我省域内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
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升学考试入读普通本科,其中荣
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
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
应届毕业生。
②在上一年度参加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
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
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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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者。
(三)2018 年高等师范院校培养本科层次小学(学前)
教师报名条件及流程与 2017 年相同,招生对象为小学教育
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省内五年制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学生。除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列定向招生计划外,其他计划全
省统招。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考 2018 年辽宁省对口升学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
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7 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9 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须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 16:00 时前完成考生的报名最终确认工作。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址
为:http://dkwb.lnzsks.com)→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
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审
核确认。
2.中职升学考生报名流程: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
息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应届中职毕业生凭户籍、有效居民
身份证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
门学籍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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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往届中职毕业生凭户
籍、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市、县(区)
招考办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然后使用网
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辽宁省 2018 年职业教育对口
升学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职升学)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
名确认;最后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审核确
认。
3.高职升学考生报名流程: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进行
网上支付缴费后,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有效居
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本人学校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
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然后使用网上报名
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辽宁省 2018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
生报名登记表》(高职升学)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最后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②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
息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于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9 日持身份
证、毕业证和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到本人学校所在地
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
采集。11 月 27 日至 12 月 1 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
通知书、退役士兵证、立三等功获奖证书及获奖存档证明原
件和复印件,毕业学校需出具《辽宁省大学生退役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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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2018 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到辽宁
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
山路 19 号 601 室,电话:024—26901958)进行资格审核,
逾期不再进行办理。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文件办
理。
(三)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均视为放弃对口升学
报名。
(四)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网上已经缴
费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未取得报名资格,经考生
本人申请予以退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各市教育行政
部门组织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在
省招考办统一指导下,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地区对口升学考试
的报名工作。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组织
工作,在各地招考办的组织下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
信息采集工作。
2.严格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
真履行职责,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并结合各相关
职业学校招生及教学工作的实际,对中职升学考生的报名资
格进行认真审核,凡未有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或非应届中
职在校生以及社会各种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的“中职升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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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班”的学生一律不予报名。高职升学考生的姓名、身份证
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
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考生休
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在资格审查工作中切
实地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特殊情况要做好记录,及
时上报。同时各市教育行政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考
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
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加大宣传力度。辽宁省 2018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报
名工作方式有所调整,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
及有关学校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开展有关工作,集体报名
学校要宣传、组织、指导在本学校报名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并根据各级招考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报名管理工作。有关部
门要加强宣传,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报名期间,
报名点应张贴有关报名的规定、办法、程序,考生网上填报
基本信息网址以及考生应注意的事项。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要
认真耐心地解答考生关于报名中的各种问题,组织、指导考
生严格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输入
有关报名信息,切实做到不错报、不误报、不漏报,确保对
口升学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4.各地及各地市所设的报名点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
作,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切实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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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对口升学网
上报名系统学习、下载有关用户《操作手册》。
2.对口升学网上报名有关问题请咨询省招考办成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