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河北、广东、浙江、四川、福建等地陆续出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请参阅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的介绍,请大家认真阅读。
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解读
改革之后,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各个等级依次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分别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改什么?
职称改革改什么?总的概括为:改级别!改标准!改工资!
1 级别的改革
过去,中学教师的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改革之后,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各个等级依次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分别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最高设置到正高级,不仅为老师们打通了职业发展通道,提供了更广阔的成长空间,同时也体现了教师地位的提高。
2 标准的改革
各地提出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改革之后,中小学职称评审将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学校要根据实际岗位多少来确定评聘数量,当老师通过职称评审后,各学校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将老师聘用到相应岗位,从而实现教师职称与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3 工资的改革
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
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
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
5、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6、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5%。
何时改?
具体的改革时间表--
1、北京
6月至8月,北京正式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的评审工作。
2、河北
7月至9月,各学校会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于2016年底前完成。
3、四川
5月开始,四川省依次开展人员过渡、组织评审、学校聘用等工作,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在12月前完成。
4、浙江
浙江省将在8月底前完成人员过渡,随后将组织开展评聘工作。
5、云南
7月至8月,各学校将组织完成竞聘和推荐申报工作,随后各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始。
6、福建
5月至7月,福建各学校进行各级教师职称的竞争推荐,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在8月开展。
7、广东
广东将在6月至11月期间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过渡、组织评审、学校聘用等工作。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准备的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希望符合大家的实际需要。更多相关信息请点击进入【小学资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