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完全是心理作用吗?
心理作用说由法国人里波首先提出,曾在催眠学界风靡一时,是影响较大的催眠理论之一。心理作用说认为,被催眠者之所以能够在催眠状态中感应到催眠者的种种暗示,主要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心理感受性。
心理作用学说将人的心理感受性分为两种:外显感受性与内潜感受性。外显感受性是一种表面性、显而易见的心理感受性,这种感受性发挥作用的速度较快,但较微弱,易受个人意志的控制。
内潜感受性是一种不受个人意志所干扰的、深层的心理感受性,这种感受性发挥作用的速度相对较慢,却相当强烈,其感应的范围与作用的效能也较大而且奇妙。
该学说的主要观点是:任何人的身体内部都有一种被称为“自然倾向”的机能,但这种机能缺乏自主的力量,很容易被他人的观念、意志、教训、暗示等外部刺激所支配,而且只有在这种外部力量的驱动下,“自然倾向”机能才能发挥作用。这种机能就是人的心理感受性。在催眠过程中,催眠师的暗示就是导引这种感受性并使其发挥作用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