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复习: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进入了基础巩固阶段,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复习: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自己代理);
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双方代理);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提示: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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