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复习:函证的内容
常梦网小编为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复习:函证的内容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函证的内容
(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在对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实际存在的银行存款余额、借款余额以及抵押、质押及担保情况;对于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实施函证,以防止被审计单位隐瞒银行存款或借款。
(二)应收账款
除非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
1.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2.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询证者很可能不回函或即使回函也不可信,可不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注册会计师可能基于以前年度的审计经验或者类似工作经验,认为某被询证者的回函率很低或判断回函不可靠,并得出函证很可能无效的结论。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三)函证的其他内容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下列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实施函证:
1,短期投资;
2.应收票据;
3-其他应收款;
4.预付账款;
5.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
6.长期投资;
7.委托贷款;
8.应付账款;
9.预收账款;
10.保证、抵押或质押;
11.或有事项;
12.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可见,函证通常适用于账户余额及其组成部分(如应收账款明细账),但是不一定限于这些项目。例如,为确认合同条款没有发生变动及变化细节,注册会计师可以函证被审计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注册会计师还可向第三方函证是否存在影响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的背后协议或某项重大交易的细节。
(四)函证程序实施的范围
如果采用审计抽样的方式确定函证程序的范围,无论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还是非统计抽样方法,选取的样本应当足以代表总体。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所测试总体的特征等,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从总体中选取特定项目进行测试。选取的特定项目可能包括:
1.金额较大的项目;
2.账龄较长的项目;
3.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
4.重大关联方交易;
5.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6.可能存在争议以及产生重大舞弊或错误的交易。
(五)函证的时间
注册会计师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根据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决定函证非期末的某一日的账户余额,例如,当审计工作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时,可能会这么做。对于各类在年末之前完成的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有必要针对剩余期间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针对期中实施审计程序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
以应收账款为例,注册会计师通常在资产负债日后某一天函证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对应收账户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询证函件指明的截止日期与资产负债表日期间实施进一步的实质性程序,或将实质性程序和控制测试结合使用,以将期中测试得。出的结论合理延伸至期末。实质性程序包括测试该期间发生的影响应收账款余额的交易或实施分析程序等。控制测试包括测试销售交易、收款交易及与应收账款冲销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
(六)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时的处理
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要求对拟函证的某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不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该项要求是否合理,并获取审计证据予以支持。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不合理,且被其阻挠而无法实施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并考虑对审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
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考虑:
1.管理层是否诚信;
2.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
3.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可能显示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