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学生被火车撞亡责任认定惹争议 管理存隐患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日前洛杉矶圣塔芭芭拉加大中国留学生遭火车撞击一死三伤案,让太平洋两岸华人小区不甚惋惜,“肇事责任究竟在谁”也引发激烈讨论。法律人士指出,虽然学生未遵交通规则有责,但加州法律讲究责任份额,若该路已成民间熟知景点,铁路公司还未增加防范也可能存在疏失。
车祸新闻一经爆出便有无数网友留言跟帖,虽然言语轻重不一,但大部分网民都表示此次事故本可以避免,多数网友表示“自我保护意识太弱”、“安全教育得常常抓、时时抓、事事抓”、“在外留学应熟悉当地法律法规,懂得保护自己,否则学习再好也是浮云”,均认为此次车祸学生应付全责。但也不乏网友提出“责任究竟在于谁?”、“铁路公司是否应给予赔偿?”等切实问题。
华人律师邓洪表示,加州法律中有“受害人自愿承担风险(Assumption of Risk)”条例,针对的就是民众在做冲浪、划艇、山地车等极限运动时,有可能会对生命造成威胁,但当事人愿意自己承担一定风险。此次事故中铁轨上有明确的No Trans-passing 标识,就是铁路所有公司为了起到这样的警示作用,所以学生们擅自闯入即应负起责任。
他透露,然而在加州法律中还存在“过失份额(Comparative Fault)”说,即通过辩诉双方提供相关专家和证人,再由陪审员判断是否因为设计或管理疏失原因,容易造成消费者或民众存在生命和财产风险。
邓洪说,在此次案件中留学生们不可能是经探险或摸索找到该地段,一定是由先人或在网上找到地址,若能证明该地段已经成为民间大家常去的一处“秘密”景点,那铁路拥有者就很可能因没有做出更进一步的防范攀爬措施,因管理上存在“可预见隐患(Foreseeable Risk)”而难逃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