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后:一下水就被呛着了
(来源:国家司法考试网,作者:黄甦)
目前的司法考试辅导的症结,就是和司法考试本身脱节。就辅导方式而言还是20年前的律考时期的授课方式。尽管大多数授课者没有学历教育的授课背景,但是完全是在模仿10多年前、乃至20年前的大学老师奠定的授课方式。不折不扣的全盘继承,没有创新。
一、岸上游泳学习班
现在的司法考试辅导就是岸上游泳班的方式。讲解十四门部门法像是传授各种泳姿的要领,卷四的主观题模板辅导就像是传授“狗刨”。
传授的是游泳教学却全部在岸上进行,按照辅导班、授课者的意图在沙漠里辅导最好,远离潮湿的气流、远离海水、远离惊涛骇浪……避免学习者被吓破了胆。
凡是参加过辅导班的考生,2013年司法考试后:一下水就被呛着了,都被培养成了在岸上行走并摆弄泳姿的旱鸭子。
二、不谙水性的旱鸭子
十年前的司法考试辅导,准确的说是一批法学家在讲授,许多都做过教材主编和命题人,这就决定了他们的讲授天然的具备了应试性,无论从知识点的讲解,难点的阐述,法条的解释都是如此。
能驾驭这个讲堂的基本都是博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现在著名法学家出一个“法律意见书”的回报是司法考试授课的几十倍。自然的,司法考试辅导变成了“存水的地方”,而非“留人之处”。
目前的授课者多是这些法学家、博导们的弟子、学生,论习性肯定是一帮不谙水性的旱鸭子。能做到应试型讲授是不可能的,非应试型讲授就是和司法考试本身脱节、背离的十四门部门法的梳理。
三、一进考场就被“呛着了”
司法考试考生深有感受,这些不具备水性的游泳者就被呛得头昏脑涨、耳晕目眩、无法承受。
一个考生考后和我讲:我终于明白您说的,司法考试辅导和司法考试是两回事的含义了。
辅导班没有老师和你讲历年真题的考点、解题思路与方法分析、设题陷阱和常见错误分析。考试时,你就赤膊上阵、直愣愣的挺直身子往水里跳吧……
辅导班培养的是考生,还是赴汤蹈火者呢?
四、从单选题入手……
考生要学会从单选题入手,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考生通过司法考试的基础就是单选题,考生成绩中核心构成、最稳定的分值都是单选题。
由单选题过渡到多选题并稳定住正确率是备考中质的飞跃。
命题人的试题解析还是考生通过司法考试的唯一门径。
五、学会在试题的惊涛骇浪中搏击
试题解析是波涛汹涌的惊涛骇浪,考生要学会驾驭自己: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做试题和试题解析相当于出海和弄潮,一个考生可以像小家碧玉一样玩弄十四门部门法,自我陶醉、自得其乐,那是永远无法通过司法考试的。试题解析备考群222103336。
也可以研读试题解析,经受惊涛骇浪的洗礼。这有经历了试题解析这样大风大浪摔打的考生才可以通过司法考试。
六、要反思自己的备考行为
许多考生把辅导当做备考全部,把辅导当成绝对的高度。进了考场就手足无措、呼吸急促。有一种上当受骗,被人玩了的感受。
司法考试辅导,也就是十四门部门法的讲解、梳理是伸胳膊蹬腿的广播体操,而司法考试本身是快节奏的搏击散打。是大相径庭的两码事。